独子过世,老子的遗产是不是全部发生转继承?
【基本案情】
小张和小蔡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小张是家里的独子,婚后尚未育有子女。小夫妻俩婚后未购置新房,结婚后与小张的父母(父亲老张,母亲老赵)居住在一起。2016年3月,小张被公司派到外地出差,途中不幸遭遇严重车祸,后被人送入医院抢救。老张听闻小张伤情后,因过于痛心与紧张突发脑溢血而去世。两天后,小张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离世。
老张生前留有存款60万元,因突然过世,没有留有遗嘱。因两日后小张随即过世,尚未对老张的遗产进行分割,对于小张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分配,老赵和小蔡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小张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否全部发生转继承?
【律师分析】
案例中,因老张生前未立下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老张的父母已过世多年,故在老张去世时,其继承人应当是配偶老赵和独子小张。但小张在老张过世2天后就离世了。由于老张与小张去世时间相距较近,老张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那么小张的继承份额是否直接发生转继承呢?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下转继承到底是怎么回事。所谓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的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案例中,老张过世时,小张和老赵均在世,故继承人应当为小张和老赵。小张和老赵也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两日后小张离世,因父子俩过世时间较短,老张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老张离世时,小张已经与小蔡登记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案例中,老张未立有遗嘱,故小张继承老张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本案中,对于老张的遗产分割问题我们应当分两步。第一步,老张过世后,按照法定继承,老赵和小张作为老张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平等继承老张的60万元存款,即老赵和小张各得30万元存款。因小张已经与小蔡登记结婚,且老张未立遗嘱只归小张一人所有,故小张继承的30万元应当作为小张与小蔡的夫妻共同财产。第二步,小张过世后,应当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半给小蔡,故小张的遗产应当只有15万元。老赵和小蔡对该15万元有权继承,两人各得7.5万元。
故根据案例的描述,符合转继承的基本构成要件,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份额都发生转继承。随着老张的去世,继承开始,而小蔡与小张已经是合法的夫妻,小张继承的30万元应当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故只有15万元才可以成为小张的遗产既而发生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