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业务部】契税法实施对买房卖房有影响吗?
契税法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施行,新的《契税法》实施对买房卖房有影响吗?很多潜在有购房需求的读者朋友都会听到这个消息——“想买房的赶紧抓紧时间下手买吧,2021年9月1日起,买房契税将上涨至3%或者5%,以前的优惠契税税率将取消!”是否契税真的上涨了呢?其实并没有,这些都是中介为了让购房者抓紧买房,提高自己业绩的说辞。实际情况是从97年的契税暂行条例以来,国家规定的契税一直就是3-5%,此次新契税法和之前的契税暂行条例内容基本一样,只是修改了少数内容让措施更严谨,同时由条例升级为法律。契税的税率不管是法律或者是暂行条例都是明文规定3-5%。
那有人又会问为什么我们之前买房是按照1-1.5%去缴纳契税?这是因为因为各个城市可以因城施策,根据自身情况来自行减征。尤其是对首套房,契税基本都是减半增收的。对广大购房者来说,影响现行房产交易的契税税率主要取决于该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这个文件,而且该文件至今仍生效。也就是说只要财税部门没有出台专门的文件取消该项优惠政策,则我们依旧可以享受1%、1.5%、2%等原有的契税优惠税率。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就是我们一般说的首套房优惠。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法》中: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总体来说,《契税法》并没有增加购房者的纳税义务,面对新政规则,客观全面解读,切勿冲动消费。
作者简介
周智雨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专业方向:
诉讼领域:各类涉税纠纷
非诉领域: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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